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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例:年收入80 萬的單身小資族,需繳所得稅金額:19600元
總所得 80 萬-40.8(免稅額 8.8 萬+標準扣除額 12 萬+薪資所得扣除額 20 萬)= 39.2
39.2 x稅率 5% = 應納稅額1 9,600

假設有一位受撫養親屬, 需繳所得稅金額為:80 萬-49.6(免稅額 8.8 萬*2+標準扣除額 12 萬+薪資所得扣除額 20 萬)= 30.4

30.4 x稅率 5% = 應納稅額15200

因此,列報受撫養親屬可幫忙節稅。

这些人可以被列報為受撫養親屬

一、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扶養直系尊親屬:如父母、祖父母、岳父母、繼父母、公婆等等

1.這些長輩年紀滿 60 歲的話,可以直接申報扶養。

2.未年滿60的長輩,則要判定有無謀生能力:所得低於免稅額 8.8 萬元,國稅局便可以認定為無謀生能力而通過扶養。

3.年滿70歲以上的長輩每人免稅額則增加為13.2萬元,如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免稅額為20萬元。

二、受扶養親屬為「子女」及「同胞兄弟姊妹」

  未滿 20 歲的或已滿20歲以上子女及同胞兄弟姊妹,因就學、身心殘障或無謀生能力而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,每人「免稅額」為8.8萬元。

  然而20 歲成年子女、未滿 20 歲但已婚者,就必須歸為一戶自行申報;

  由於學生打工族的收入,大都合併在父母親的所得中一起申報,建議父母找孩子瞭解清楚,以免公司虛報薪資人   頭,讓原本的繳稅級距跳一級

沒有工作不等於於無謀生能力

許多人會以為,子女沒有工作等於無謀生能力,或跟長輩一樣只要不超過免稅額就沒問題,因而把沒工作的成年子女,連服役中的子女也列入扶養,這是也不可以的!

【注】這裡解釋一下,無謀生能力的意思:

1.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。
2.因身體傷殘、精神障礙、智能不足、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者等,並取具醫院證明者。

3.在學中

三、受扶養親屬為「其他親屬或家屬」如:叔、侄

納稅義務人與該「其他親屬或家屬」非以同一戶籍來判定,而是有住在一起,共同生活之事實。【注】如果只是單純生活上的資助,是不能列報為受扶養親屬的。

以上是列報受撫養親屬攻略,歡迎補充 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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